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,交友骗局层出不穷,诈骗分子多以“恋爱交友”为名欺骗受害者感情侵吞受害者钱财,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违背了社会公德,一女子3年间多次利用“假名”虚构人物形象以谈男女朋友方式骗取11名被害人财物36万余元
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该,名女子最终为自己行为付出惨痛代价,女子张某平时无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,但贪图钱财和喜欢享受高消费生活。她通过使用假名、虚构自己曾经营过花店,饭店,咖啡店店等各种身份,与受害人建立“恋爱”关系,并以生病打针、怀孕、还信用卡等各种理由,对被害人实施诈骗。
在3年多时间里,骗取了13名被害人财物合计36万余元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。被告人 张某:“我真的非常后悔自己以前所做的一切,我愿意接受惩罚,我要好好改造自己,我保证以后改造一个全新的自己,不会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。”庭审中,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式,多次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张某对其所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当场认罚。
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“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,应当予以惩处。同时我们也提醒不法分子若视法律为儿戏,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利益心存侥幸,必定逃不过‘恢恢法网’,受到法律的制裁。”最终,人民法院依法判处,被告人李某玉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
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,恋爱过程中要保持警惕,切不可被别有用心的花言巧语,蒙蔽双眼,避免上当受骗
渴望投入爱河的人尤其要擦亮你们的慧眼,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防诈骗能力,千万不要轻易相信一些人的花言巧语,尤其涉及钱财、个人信息等敏感事项,谨慎作出决定,不给任何犯罪分子可趁之机!当一旦网络交友过程中遇到特别“殷勤”的陌生人,并在短时间内就着急确定恋爱关系时,格外需要提高警惕,当对方马上提到钱,如“一起投资赚钱”、“买股票”等要求时,基本可以确定为诈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