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互赠小礼物
恋爱过程中,情侣双方都会互赠礼物,这是一种表达爱意的方式,给感情也会持续升温。给爱情留下最美好的时刻,仪式感也是最能体现对方的在意程度。即便将来分手了,互赠的这些礼物是不存在法律的问题的
二、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财产给对方
1、任意撤销权
《合同法》第 186 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,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
权利转移即,动产以交付为转移,不动产以过户登记为转移。也就是说:车,你还没有交给你女友之前;
房子,你还没有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前。
你作为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。
2、法定撤销权
一旦所赠财产所有权转移后,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才可以撤销。比如,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。
3、不当得利返回请求权
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,互赠对方财产属于附条件的赠与。结婚条件未能实现时,赠与行为应视为自始不生效。
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赠与人以不当得利请求对方归还财物。
三、彩礼
当你谨小慎微的处理着你们的恋爱关系并且按照当地习俗,彩礼虽然很高,但也东借西凑的给了。终于等到了结婚前的最后时刻,但又是一个绿意盎然的早晨……现任变前任。这彩礼怎么办?
没关系,只要依照以下法条依然可以要回彩礼。
法律法规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
第十条规定:
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1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
2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;
3、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